航空制造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奖学金评定以学生手册《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办法》为主,奖学金评定方法及综合素质测评具体加、减分细则如下:
奖学金评定方法:
1、每年第二学期的第十八周对各班级学生进行品行诚信与素质分计算,所有品行诚信与素质分加分项目的业绩计算时间为上一年的7月1日至本学期的6月底。最后一周对本学年学生的品行诚信与素质分计算结果进行公示。
2、9月份开学后对各班级进行学习成绩测评(学分绩),学生的学分绩分数×70%之后再加上品行诚信与素质折算分(即品行诚信与素质分×30%)进行总排名,确定最终一、二、三等奖学金名单。
3、学生奖学金各等级的比例按照班级人数进行评定,一等为3%,二等为5%,三等为10%;
4、教改班按照教改班的政策进行评定。
一、加分标准: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有突出事迹的,受校、院表彰,每次酌情加0.5—1分。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宣传的,每次加5~10分,在学校网站或媒体和学院网站或媒体上宣传的,相应的分别加3分或1分。
2.学习成绩加分(通过后的每年测评都可以加分):通过英语四级加1分,英语四级和六级均通过加2.5分,通过计算机二级(国家)考试加1分,通过计算机二级(省级)考试加0.5分,通过计算机三级及三级以上加1.5分。这些加分算学习奖励分。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①校、院青年志愿者加1分。
②运动会体操队、方阵队、院合唱队成员加1.5分。体操队、方阵队、院合唱队训练最后一批淘汰的学生加0.5分。
③担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加3分,担任班级其他干部、班级心理保健员加1.5分。
④担任学生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4分;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加3.5分;校、院学生会各部部长、社团负责人加3分;担任校、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学生支部委员加1.5分;学院两委会各类干事加1.5分。
⑤现任军事教官加5分。
(以上各类学生干部素质加分为基本分值,根据考核结果,在奖学金评定时可以有2~-2分的浮动。)
⑥军训优秀学员加1分。校、院两委会先进个人、优秀团员加1分。校运动会先进个人加1分,院运动会先进个人加0.5分(两者同时获得可累加);参加学院组织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加2分,所在“三下乡”校级先进服务队成员累加1分,省级先进服务队成员累加2分。
⑦参加各类技能培训获得证书加2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可以加分,体育类的、驾照等证书不加分,没有特别注明的技能培训证书类别是否加分由学院学工会议讨论决定。
4.遵守文明习惯与文明公约:学年内无偿献血加2分(只加一次)。捐献骨髓加10分,可以连续加分。寝室长加1分,考核优秀的寝室,寝室所有成员都加2分,受到通报批评(主要是指违章用电、学院寝室抽查等情况)的寝室所有成员1次扣1分,没有下限。
5.参加各级科技竞赛获奖:
*所有科技竞赛参与者都可以加0.5分。同一系列不同级别的比赛获奖按最高级别获奖分数加分。不同系列比赛获奖加分可以累加。
*三小立项获奖加分:在三小项目立项后,学院将对各个每个三小课题的参与者进行综合测评素质分奖励,具体细则如下:
①三小申报项目负责人每项加综合测评素质分0.5分。
②经学校审批,三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获得综合测评素质分1分。
③在“三小”制作过程中,科技创新中心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对各组进行评分,测评后的分数将作为三小过程综合测评素质分的加分依据。(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④三小项目经审核予以结题,项目负责人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综合测评素质分1分,主要参与者按系数进行加分(每个课题参与者不超过3名),
⑤结题后,参与者系数加分以项目负责人按参与者平时表现以0.8分、0.5分、0.2分进行加分,负责人结题后需向科技创新中心提交参与者平时考核成绩。
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项目负责人将扣除综合测评素质分3分。
⑦若三小未能成功结题,将不享有三小过程的综合测评素质分的加分。
7.参加各级文艺活动获奖:
*校“十佳大学生”、感动昌航获奖者按文体类校级特等奖加分。
8.参加各级体育竞赛获奖:
*校运动会运动员奖励加分:
获得比赛一二三等奖(第一至三名)的运动员,赛前训练考勤率在90%及以上的,在获奖加分的基础上再加2分,该学年早操出勤率记为100%;赛前训练考勤率在60%至90%之间的,在获奖加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该学期早操出勤率记为100%;赛前训练考勤率低于60%的,在获奖加分的基础上再加0.5分,训练期间早操出勤率记为100%。
获得比赛优秀奖(第四至八名)的运动员,赛前训练考勤率在90%及以上的,在获奖加分的基础上再加2分,该学期早操出勤率记为100%;赛前训练考勤率在60%至90%之间的,在获奖加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训练期间早操出勤率记为100%;赛前训练考勤率低于60%的,在获奖加分的基础上再加0.5分,训练期间早操出勤率记为100%。
没有获奖(第九名及以外)的运动员,赛前训练考勤率在90%及以上的,加2分,该学期早操出勤率记为100%;赛前训练考勤率在60%至90%之间的,加1分,训练期间早操出勤率记为100%;赛前训练考勤率低于60%的,不加分,训练期间早操出勤率记为100%。
各种先进荣誉称号获得者:团中央、教育部等国家级综合类先进荣誉称号获得者加20分,省教育厅、省学联、团省委等省级综合类先进荣誉称号获得者加10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等获得者不加分。
(注:所有活动获奖必须是校团委、校学工、院团委、院学工等机构组织的,或是大家认可的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内社团组织的活动则不考虑在内。)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加20分,通过国家发明专利初审加10分。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每项加10分,个人加分按照参与人数乘以系数。
以第一作者或者独著在国家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文学作品加15分,在省级主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作品的加10分,在省级报刊杂志和校报上发表长篇新闻报道或者文学作品加1分,在校报上发表学院报道加0.5分,5分封顶。在启航网及卧龙苑学生工作网上发表学院报道加0.25分,3分封顶。(相同篇次在不同刊物、网站发表取最高分值,不同篇幅可累计加分)
9、班主任评价获优秀的加5分(占班级人数的10%)、良好的加3分(占班级人数的15%)、合格加1分,基本合格的不加分。
二、扣分标准
1、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15分,受记过以上处分的扣20分。
2、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0分,可以累加。
三、附则
1.大二下学期未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奖学金降一等,评定为三等则不再降级;
2.本学年内挂科一门奖学金降一等,评定为三等则不再降级;挂两科或两科以上,则不能参与奖学金评定(考试、考查、实验、体育均计算在内);
3.同一类扣分中取最高分,不同类的可累加;
4.各类获奖必须有获奖证书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5.各项同类系别加分如无特别说明只能取最高分,不得累加,不同类系别可累加。
6、因违反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学年奖学金及其他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四、本细则自202014年1月起开始实施。
航空制造工程学院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