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制造工程学院党政工作程序和民主监督办法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根据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现制定航空制造工程学院党政工作程序和民主监督办法。
一、基本要求
1、 学院党组织应带领院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完善领导方式,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2、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制定学院党政工作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 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应集体讨论,通过工作程序、实行民主决策。
3、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做民主决策的带头人和模范执行者。
二、事程序
1、凡涉及到贯彻落实学校中心工作,学院发展、群众利益事宜,应事先作好调查研究,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决 定后分头实施。
2、 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和院长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提出,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根据负责的条块线也可向主持人提议,提出相关议题,要 求讨论决策。
3、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对议题一时不能达到统一的,一般应暂缓决定,会后再作调查研究,待时机成熟再议,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晋升、 奖惩、职称评审等,原则上可通过表决或排序决定,凡属较紧急的议题,遇不同意见时,可直接由表决按多数意见执行。
4、会议讨论决定,应有文字记载,以备查阅。
5、会议决策后,有不同意见的可保留自己意见或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意见,但在没新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三、事项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1、落实学校中心工作,研究决定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学院工作制度及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决定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研究决定学院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培养等。
4、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大额度固定资产的申请(计划),购置、使用、报废等事项。
5、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原则。
6、讨论决定向职工大会报告的工作汇报。
7、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布置和组织变动。
四、 监督检查
为保证学院党政工作程序落到实处,应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二方面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后及述职述廉的汇报内容,党政主要领导应对 执行民主决策工作负总责。
2、对未经党政会议集体讨论,或还没形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就已实施的可向党政会议报告,也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造成失误的应予 追究相应责任。